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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章 长得帅可以为所欲为 (第1/1页)
历史科普带来的名利,只是进入编剧圈的敲门砖。 所以他用了三天,写了《86版《西游记》让我心动的一个小细节》、《诸葛亮的夫人是妮可基德曼?》、《水浒好汉和酒》三篇文章。 每一篇都差不多两千字,有理有据,文笔生动。 京城的期刊很多。 但沈梦林没有真的大面积撒网。 选了一家叫做《BJ电视周刊》的杂志投了过去。 之所以选择这家,是因为吴浩波和这家周刊的主编关系不错。 几天后编辑主动给他联系,和他聊了半个小时后当即决定,只要他按时写,每周三篇,保证质量,就可以刊登。 现在稿费是千字一百。 等时间长了,知名度传上来了,可以给他开辟一个“影视纵谈”的专栏。 手里有30万,并不需要真的把千字一百元的稿费放在心上。 但沈梦林依旧认真对待。 三篇文章六千多子,稿费600元。 一个月就是2400元。 比她在鹏城打工的jiejie收入都高。 沈梦林已经想好了,评论几期四大名著的电视剧后,就集中火力评论琼瑶和金庸。 琼瑶嘛,就评论三观不正。 “你失去的只是一条腿,可紫菱失去的却是爱情。” 《一帘幽梦》的这句台词实在太雷人了。 能想出这么精彩的剧情,琼瑶真的是天才! 所以点评琼瑶足以小火。 那琼瑶和金庸一起点,就算不能大火,那也是中火。 总之名火之资,非我莫属。 …… 有了钱,沈梦林买了一部手机,然后拉着王伟去了一趟电脑城,买了一款笔记本。 王伟是京城人,地理鬼、嘴皮子好,极其擅长砍价,硬生生的把价值一万的笔记本给砍到八千。 当然,沈梦林也不太了解,说不定这个笔记本就值五千呢。 回到宿舍已经是下午了,正好刘海龙接到老大张建打来的电话,商量去蹭一场饭局。 是一位学长组织的,请的是某個剧组的联合编剧。 人家给学长介绍的剧本创作,学长感谢他,所以要拉几个圈里人一起作陪。 “老二,老四,一起去吧。” “咱们没接这个单子啊,去了不尴尬吗?”王伟疑惑。 “其实就是混个脸熟,以后不就有机会了?” “那老四你去不……”王伟回头,就看见沈梦林在打电话:“对,这是我的手机号……” “……行啊,晚上一起吃饭。” 挂断电话,看王伟和刘海龙盯着他,有些疑惑:“干嘛?都在崇拜我?” “你晚上有约会?” “对。” “谁啊?” “曹燕。” “曹燕?不是张歆亿?” “不是说了张歆亿就是一个牵线搭桥的,我后来和曹燕接触过几次,就算做朋友了。” “你们在哪儿接触的?” “她去图书馆看书,碰一块了。但我知道她压根就没看书的心思……” “不看书,就看你了?” “好家伙,不是你泡他,是她泡你啊。”王伟也羡慕了。 我堂堂京城爷们,嘴皮子天下无敌,也只能做到泡女的,从没美女泡我。 难道长得帅能为所欲为? 刘海龙伸出头来:“那你想泡她吗?” 沈梦林摆手:“暂时不想,谈恋爱会耽误我泡图书馆的。” 这话说得哥几个想合伙抽他。 美女泡你,你泡图书馆? 你这是给哥几个上眼药呢! 不过他们仨心里也只能感叹:“长得帅还真能为所欲为。” …… 张建回到宿舍的时候,房间只有王伟和刘海龙两人。 “走,出发吧,哎,梦林还没回来啊?” 刘海龙道:“约会去了…” “和那个张歆亿?” “不是,是曹燕。” “曹燕?就是梦林说的那个小章紫依?” “对。” “哦。那咱们仨去吧。” …… 其实沈梦林已经和曹燕吃过一次了。 上一次是曹燕请客,这一次是他回请。 两人聊了很多。 因为去图书馆“巧遇”过,所以她知道沈梦林在写的内容。 “你在天涯论坛的《汉朝那些事儿》,我看了,写的真好。” “谢谢。” “我看点击量和跟帖都好几万了,帖子还说要出版第一册了?” “是,第一册主要是刘邦、吕后部分,预计过了春节上市。” “那恭喜伱了,大作家。” “谢谢,其实我就是个写手,作家是不敢当的。” “不管怎么说,你真有才。” “说实话,戏文系里的才子才女有很多……我呢,只是想多赚点钱,将来能留下来。” “你这么想留在京城啊?” “是啊,我是农村人,上的也是乡镇高中,无论是父母还是老师,都一心盼着我们这些学生跳出去,能在大城市留下来。进了中戏之后,我也别无所长,只能在这方面努力。” 曹燕听了连连点头,有所感触。 当然,她的感触很浅显。 人家是城里姑娘,从小被父母当成掌上明珠,一直学舞蹈,后来也因此考上中戏。 可以说家境优渥,学业也顺风顺水。 两人从小到大的生活,就不是一个维度。 但曹燕对沈梦林的乡镇高中很感兴趣:“听说乡下的高中师资力量差,管理也松懈,学生们也乱……真的吗?” 沈梦林觉得这是一种偏见。 “乡镇高中的校长也是要政绩的,老师们也是想评职称的,虽说学生们有谈恋爱的,有当混混的,也有乱七八糟的,但我觉得这都是青春期的躁动,每年妇科、产科、骨科一大堆,但本科、专科的比例也不少,今年还出了一个考上清华的呢。”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,乡镇高中的升学率就是不高。 不过也不奇怪。 重点高中的老师待遇更好,师资力量确实强。 “妇科、产科、骨科……,呵呵呵呵,你真幽默。” …… 晚上十点,沈梦林从图书馆回来,手里有两份稿纸,都很厚。 一份是《汉朝那些事儿》的连载,一份是点评琼瑶的《新月格格》的文章。 围绕着“我不是拆散你们的,我是来加入你们”展开论述。 “看来以后去图书馆,就得带着笔记本去……,还得配个自行车,不然从外边回宿舍取电脑,再去图书馆,太麻烦了。” “怎么了?” “写稿子太费手了,还是打字好。”沈梦林叹道。 说起来,高中三年,尤其是最后一年,每天写的字,远比现在多得多。 那时候怎么不感觉累呢? “谁关心你这个?”刘海龙道:“你不是和曹燕一起去吃饭了吗?” “只是一起吃了一顿饭而已。” “人姑娘约你吃饭,你就不会风花雪月一下?这样下去,人家会不爽的。” “她不爽,以后可以不约啊。反正不能耽误我挣钱对不对?”沈梦林回答的理直气壮。 哥仨无语。 长得帅真的可以为所欲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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