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章
第167章 真实身份 惊天逆转(求订阅) (第2/2页)
都给生生掀开大片。 林原得势不饶人。 剑气挥洒,如游龙穿梭,灵动不定,直朝对手袭去。 对手却是化身如游鱼一般,在交织剑网之间来回穿梭游荡…… 绝对实力方面,他虽然已经吸纳数名修士功力于己身,但比起林原显然还是要稍有不及。 但其战斗经验极为丰富,且战且退。 且其手段极多,一道道神秘的术法在他的手中展现,搭配上诸多近战手段,哪怕赤手空拳,竟也是虽落下风,不显颓势。 两人所过之处,火焰冰霜,在空中肆意交织。 火焰融化冰剑。 冰剑熄灭火焰。 交融之中,点点星光绽放…… 对方明显不欲跟林原继续拼斗下去,厉声喝道:“我不想跟你打……大家都是修仙者,何必逼人太甚?” “为什么不想跟我打?你倒是给我个理由啊!” 林原几度绝杀,却都被对方举重若轻般化解。 他心头亦是多出了几分的不耐。 轰然巨响中,将手中长剑陡然松开。 长剑直飞天际,伴随一声巨响。 空中无边磅礴的气劲肆意荡漾澎湃开来,剑刃化转呼啸剑轮,纵横瑰丽,绚烂万千。 如雷霆天降般,如网般无涯的浩荡剑气直朝着对方袭去。 以残识低语领悟的御剑术,几乎相当于大成之境。 之前没有足够的修为也就算了。 如今林原踏足神海境,修为之深如海如渊。 一出手,便是御剑术的至高之境。 无数凌厉剑气从天而降,如同万千星辰闪耀于苍穹之间。 所过之处,大地尽皆细碎。 天地之间,尽添肃杀之气。 这等震慑天地之威,让对方眼神不住闪现异彩,同时也更生敬畏…… 身影于无数剑气之间连连闪烁,向着远处不住的遁逃,掌间无数刀气流转,将身周树木尽都砍伐粉碎,迎上天空剑气。 碎木迸溅间,遮蔽视线。 他趁势向着远方逃遁而去。 林原身在空中,御剑而飞。 两人速度皆是极快,且战且逃间,很快便冲出了青华市,来到了旷野之上。 此时四周再无遮蔽…… 对方终于气喘吁吁的停了下来。 重重的呼着气,死死盯着林原。 “怎么,终于决定放弃逃跑,跟我尽情一战了么?” 林原慢慢的落了下来。 身前,亢龙剑悬浮于身前,剑光乍放,吞吐不定。 似乎随时都可化为闪电,取敌性命。 对方重重的喘息道:“我不是你的敌人!” 林原淡淡道:“拿出你最强的实力,为你的人生划上终点吧,最起码,我能给你一个瞑目。” 对方闻言,眼底终于浮现几分凶戾之意来。 爆喝一声。 双掌高举,浩荡的灵力在其双掌之间汇聚,炽烈的灵力凝结。 在其身周,炎息流转间。 火星迸溅。 以其手中灵力为源,竟生生汇聚成了一条足足数丈长的巍峨炎龙。 灼热的高温让周围的景象都呈现扭曲之景。 “看我炽炎裂八方!” 轰然巨响声中…… 火龙澎湃,向着林原呼啸而去。 声势之浩荡,竟似不逊色于林原刚刚的剑诀分毫。 林原眼睛一亮,看似是抬手迎击,然而却在火龙迎体的那一瞬间,亢龙剑突然消失无踪。 他抬手,迎上了火龙。 却未有半点灵力汇聚,反而以自身《纳元真诀》转化对方灵力。 随即忍不住惊咦一声…… 对方实力极强,至少也得是聚灵中期后期的修为。 虽然全程被林原压着打,但面对一位神海境且掌握有法宝的修士,却还能且战且逃,不败不溃。 若是林原未曾突破神海,面对他恐怕还未必能有十成胜算。 是以他出手便是极招。 《纳元真诀》接化发神技! 结果驾驭对方灵力之时,竟似是比想象中还要来的自如写意。 他双掌陡然一转,好似太极拳一般圆转如意。 而那火龙竟随他心意一般,直接在他身周划了一个大圈儿,不仅体态比起之前更加臃肿了许多,就好像胖了一圈儿一样。 显是被林原灵力加持。 而后,呼啸声中。 反而向着敌人飞扑而去。 “什……什么?” 对面面色顿时大变。 再想撤退,但此时气空力尽,哪里还有动弹的余力…… 霎时间,炽色漫天。 无边炎气淹没天地,方圆百米范围,尽被烧成焦黑一片。 炽烈炎柱直冲天际,好似熔岩爆发,无穷无尽。 林原深深吐出一口气。 脸色却已经变的无比难看。 就在刚刚,他以《纳元真诀》转化对方修为,化入己身,而后以自身功力进行加成,强攻强敌。 汇聚两人全力一击的力量,别说他了,就算换了林原站在那个位置上,也是一个挡不住。 但就在他接触对方灵力之时。 却震惊的发现…… 对方所修,压根就不是他所想的《纳元真诀》! 而是与徐洪亮等人一样的纳元诀。 换言之…… 这个在灭法司的数度围剿下逃遁,害的林原刚刚穿越就被隔离,其修为已经达至聚灵后期,且看起来很有幕后大BOSS智谋范儿的修仙者……其实修炼的也不过是简略版的纳元诀而已。 而此时。 在那一片焦黑的地域之中。 一道几乎已经难以分辨人形的不明物体挣扎着慢慢爬起身子。 支撑身体的焦黑手臂却啪的一声断成两截,重新扑倒在黑灰之中。 他喘息着,却再也撑不起来,那双已经无法看清眼睛的瞳孔无力的看向了林原的方向。 虚弱道:“对……对不起……主……主人……辜负了……您……您的……期望……” 林原瞳孔陡然间一缩,惊叫道:“你说什么?” 可此时,对方已经无力再答。 噗通一声扑倒在地上,彻底失去了所有的气息。
上一页
目录
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