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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章:下水道的女明星(19) (第1/1页)
原主当初别人没告诉,但在后来是告诉了高紫欣的,她还会在网上时不时的问原主他们的关系如何了。 和她的聊天记录证实了成荷并不是小三。 网友震惊的连弹幕都忘了发。 …… 华丽雅致,像是公主一样的房间。 高紫欣脸色煞白的看着手机上的直播。 脑子里一片空白。 完了,她辛辛苦苦经营的一切,全完了。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,谢里不是说没事的吗?为什么她的手机会恢复? 谢里呢? 她慌张拨打谢里的电话,电话打通了,然而响了很长时间都没有人接听。 她整个人脱力的靠在椅子上,心渐渐沉落到谷底。 成荷把聊天记录找出来了,她该怎么办…… …… 卓洋一张一张的放着照片,像是钝刀子割rou,磨的人心慌。 直到将两人的聊天记录全部放完。 至此。 成荷小三的名声在这个直播间彻底洗清。 [所以成荷不是小三?] 弹幕空白了几秒,之后稀稀拉拉的几条评论,再接着就是满屏的字幕,像是要挤出手机一样。 [我惊呆了,不知道该说啥了。] [我也……现在我是满脑子的空白。] [我以为今天就是辩论谢里和成荷的事,万万没想到还有这一出。] [原配不是原配,小三不是小三,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!!!] 网友震惊的无以复加。 网络上铺天盖地都是两人的消息。 但网友都知道,还有最重要的没有放出来,也正是他们出现在这里的重头戏。 他们之前以为成荷是小三,这件事是无可辩论的,是再怎么样也洗不掉的。 然而卓洋拿出的证据却狠狠打了他们的脸。 有些人还下意识屏住了呼吸,目光紧紧盯着屏幕。 想着,接下来还有什么事,能超出他们的预知。 卓洋拿着剩余的证据,得意洋洋的冲对面晃了晃。 对面律师的不安感是越来越重,卓洋拿的那些证据,不管谢里究竟跟谁谈恋爱,都跟他们今天没有关系,今天诉讼的就是成荷当初在直播间公然污蔑谢里的问题。 他们不怕那些,怕的就是卓洋真有证据,证明成荷说的话都是真的。 若真是那样就不单单是污蔑,还有可能攀上更大的刑事责任! “接下来请你们先听一段音频。” 他将读卡器插在笔记本上,调出里面的内容,点击播放。 整个房间静下来,就连直播间观看的网友都下意识捂住嘴巴,心都提到了嗓子眼。 目前的一切简直颠覆了他们的认知。 “小荷,我那个重阳的角色怎么样了?” 谢里的声音自电脑里传出来。 “已经和导演说好了,你到时候过去就行。” “谢谢小荷,我在c市看到了一样东西,当时看到它的第一眼,我就想到了你,等过两天我回去,亲自带给你看看。” “什么东西啊?”成荷问。 “暂时不告诉你?” “这么神秘啊?” “送给你的,当然越神秘越好。” 两人的声音一个油腻,一个带着害羞,都是腻腻歪歪的。 “……” 直播间寂静的像是荒无人烟,卓洋抹了一把脸,余光瞄了苏酥一眼,想不到这成天摆着一张脸的人,还有这么……的时候。 真不愧是演员。 苏酥:“……” 他忍下浑身冒起的鸡皮疙瘩,播放了另一段音频。 “小荷,我昨天接到一个剧本,导演让我演男二,但是那个角色我看了并不是很出彩,反而是男一的,觉得很复杂,有很多能让观众记住的点。” “阿里,演员这条路是可以慢慢积累的,等我们什么时候有了足够的经验,各方面磨练好,好的角色自然就会找上门。” “好,小荷说的有道理,我本来也没有那么急切,但是看着你越走越高,我这心里就特别慌乱,就怕那一天再抬头时,你就不见了……” “阿里别这么说,我帮你,到时候我们一起演戏,一起领奖,一起进步。” “……” 卓洋一连播放了好几段录音,还有几段聊天的视频,正是谢里当初和成荷聊角色时说的话。 两人都是演员,天南地北各处跑,见面少之又少,大部分都是手机通讯。 警方连这些都恢复了。 场面寂静。 直播间空白三秒后,直接炸了。 [啊啊啊,这这这这这这这,我的三观呢!!!] [我期待反转,但也没想到反转的这么厉害!!直接推翻了所有的事情!] [*的,我隔夜饭都吐出来了!!] [所以这是高紫欣和谢里联合起来算计成荷,图她的人脉资源?] [这是利用完人,再将人一脚踹开啊!] [真相既然是这样,我所认为的,没有一件是真的!] [我惊的眼睛都掉地上了,这还真是始料未及。] [假的吧,哥哥怎么可能做这种事。] [天啊,如果真是这样,成荷她是怎么过来的。] 卓洋播放完这些,拿出那些聊天记录,一一摆放出来。 “这些证据是通过警方调查出来,绝对合法有效,它足以证明我的委托人所言句句属实,没有捏造诽谤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, 反而是原告,先是假借恋爱名义,骗取我方委托人的资源,人脉,财力,数额较大,此行为涉嫌诈骗罪, 后又联合他人故意捏造虚假事实,制造虚假舆论,给我方造成了精神,声誉,财产等及其严重的后果,涉嫌侮辱诽谤罪。 更是在我方道出事实真相时,对方不知悔改,胆大妄为,诬告我的委托人,意图让其受刑事追究,此行为涉嫌诬告陷害罪。 不但如此,我方委托人的手机又在关键时刻被人恶意攻击,基于对方种种所为,我方有理由怀疑,是原告联合违法犯罪分子,对我委托人的信息系统进行删除修改,这属于盗窃罪。 让我方在此期间受到诸多舆论压力,在精神上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,恳请法院对其进行调查取证。 原告方,诈骗罪,诬告陷害罪,诽谤罪,侮辱罪,盗窃罪,数罪并犯,形事恶劣,知法犯法,挑衅法律,在这里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诉状,给予原告,严厉处罚,维护公民利益安全问题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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