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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9章 此时应导引国际私法! (第2/2页)
以提单或仓单代替支付。 以朝廷信誉作保。 大离朝廷以银票承兑。 海运商人要求按自己的原则来,陆运商人说你在放狗屁。 谁也说不清,最后有人提议:“人言大离皇帝圣聪烛照,才高八斗,有异术,同时还是法学天才,何不请他裁决?” 马上有人附和:“对呀,咱们现在在人家的地盘,这般打来打去,成何体统?再打十年,甚至打出人命,也打不出结果,还不如听大离皇帝陛下的!” 打架打的凶,达到一致意见倒挺快。 他们向礼部尚书投递名刺,提出自己的要求。 这些人全是贵族,虽然是外国人,但大离和外国联系甚密,礼官不敢懈怠,接了名刺,层层上报。 一直报到尚书大人那里,他也不能决断,只能投到丞相陈枫那里。 陈枫也决断不了这事,只好说:“这事只能听皇帝的意见了。” 狄公也叹道:“如果连皇上都解决不了这桩事体,那我估计,也没人能解决此事了。” 萧飞说:“关键是太乱了,跟绕口令似的。他说以这个为准,另一个人又说以那个为准,彼此又互相冲突,几方各抒己见,这帮权贵又是谁也不让谁的主,不打架就怪了。” 大离皇帝史斌为了普法,也为了向天下各国宣示大离国的威严,公开审理了此案。 六部九卿的主要官员全部旁听此案。 新设的民事大堂人满为患,外面更是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。 大离有两大审判庭,一个是刑事,另一个是民事。 民事包括商事。 也就是说,史斌目前采取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。 因为这个时代的商事相对来说,远比民事少。 不值得特意为它开个商事庭。 大离皇帝作为主审官,其它行政官、审判官、监督官全部坐在他的后面。 天突国商使为原告。 因为这厮运气不好。 那天出去浪,喝酒喝多了,和手下练武,把腿闪着了。 瘸着腿走路已经很难受了。 回来时却赶上出岚国皇商和桓涂国资产过亿的大商户越吵越凶,然后互相问候对方十八代女性,之后就动手了。 动手你就动手吧,你打准点啊。 这时天突国商使瘸着腿从他俩中间穿插过去了,这俩货打的正凶,打急眼了,一人打拳,打了天突国商使脑袋上了,鼻子打歪了,嘴也也斜了。 瘸子兄大骂道:“真他娘的晦气!” 然后被手下架走养伤去了。 养好伤后,没人来道歉。 大伙都是本国顶级有钱人,谁鸟你啊,打了就打了呗。 打你是你的荣幸。 于是瘸子兄大怒,带着手下把天突国皇商打成了猪头,还从厕所里挖了一盆宝贝,扣到桓涂国商人脑袋上。 你俩都打我,报复的时候为啥要区别对待呢? 因为皇商跟他们国皇帝有关,出气的时候,也得遵循打狗也要看主人的原则。 普通商户就不管你了,有钱就有钱呗,有钱在你们国横去,别来这装。 所以不同人有不同待遇。 于是三国商人轮番大战,波斯商人和大食商人用蹩脚的汉语说:“唉,狗咬狗一嘴毛,这都什么素质啊。” “简直是沐猴而冠。” 天竺商人双手合十说:“在孔孟之乡,干这事,真是丢死人了,真真有辱斯文!” 三国商人一听,也是。 毕竟大家都是要脸的人,于是有人提议,既然谁也说服不了对方,就让大离国皇帝裁决吧。 庄严的大理寺审判厅,史斌阅完所有卷宗,问完各国所有商人前因后果,说:“这事,得充分尊重各国主权。” 出岚国皇商说:“大离皇帝陛下果然高明!小人不计较那点损失,只是本使代表朝廷,不可折了朝廷的脸面!” 他说的没错,想的也没错。 可是另外两国的人也这样说。 所以这才是所有人都痛苦的原因。 尊重我国法,就必须不能适用你国法。 不管怎么弄,那总得有人丢脸。 史斌拍了拍桌子,道:“肃静!” 所有人噤声。 史斌宣布他的处理方法: “要想完美解决此事,尊重各国主权,应该导引国际私法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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