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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谈判 (第1/2页)
华影的总裁办公室里,《大业》导演黄健兴忿忿不平地说道:“这个林飞工作室,是谁给他们的勇气,仅凭两首曲子,就要百分之一的票房?” “其实按照票房推算,《大业》我们预估的票房不会超过四个亿,按照百分之一的票房分成…四百万不到,买这两首曲子…”法律顾问潘然算了算,“其实也不是特别贵。” “咳咳,”华影掌门人韩三屏打断了他,“可是这坏了规矩。我做制片这么多年,就没有见过电影配乐可以参与瓜分电影票房的,连听都没听说过。” “这个林飞工作室,这么难搞?”导演黄健兴一头雾水,自从这部电影立项以来,众多明星都把他的电话打爆了,哪怕是一个路人,也有好多人争着要演。 “他还有一部《小鞋子》正在上映,要不…”法律顾问潘然做了个卡脖子的动作。 “我估计没啥用,”市场部的负责人张浩摇摇头,“且不说《小鞋子》这部戏的三观极正,我们师出无名,况且林飞这部戏的版权早都卖出去了,商业上根本打击不到他。” “不至于,不至于…年轻人嘛,恃才傲物也很正常,”韩三屏摆摆手,“《小鞋子》是部好电影,连上面的大领导都夸过,不要随便行动。” “这件事情,终归是版权纠纷,”法律顾问潘然出了个主意,“其实我们也可以先拿来用着,后续他们若是要上法院,和他们慢慢打官司就是。” “可惜他们是国内的工作室,还已经把这两首曲子的版权给注册了。”潘然叹道,“不然他们连官司都没机会打。” 毕竟,林飞的前世,某电视台作为华夏音乐著作权协会的vip,可以使用其所有音像制品。 与华夏音乐著作权协会签订过版权代理协议的外国组织,每年可以拿到一笔授权金,电视台只要交钱给协会就可以了。 而没有加入外国著作权代理组织的公司和个体,视为未在华夏发行,华夏实行出版物审查制度,未经代理的出版物属于违法。 也就是说,电视台使用的外国歌,有代理的就是给过钱的,没代理的就是无法追究的。 对于潘然提出的“先斩后奏”,韩三屏表示反对,“《大业》是行业标杆,这种事情不太合适。” 黄健兴:“要不咱们就别用这两首了。” 韩三屏苦笑道:“晚了,要是前两天还有机会这么做。昨天大领导路过我那边,询问《大业》的准备状况,我手上没别的拿得出手的东西,把这两首曲子给大领导听了。大领导很满意。” 众人面面相觑,这下捂不住了。 韩三屏思索了一会儿,拿出一张纸条,写了一个数字递给法务潘然,“票房分成是不行的,没有那个先例,这个数字可以谈。” “直接和那个林飞谈,这个姓陆的小妞不好对付。” 林飞此刻正在与虞雨晴讨论安西教练的扮演者,按照林飞的本意,这个角色其实很难演,一不小心就会显得过分滑稽,只有像王天林这样的大佬气质才能把控住。 可惜王天林年纪大了,身体也不大好,偶尔在电影里客串一下邓伯还行,但是让这位娱乐圈活化石地位的常青树,跟剧组长期拍摄,那是不可能的。 王天林可谓是港台电影的教父级人物,导演、编剧、监制、演员,一直在电影圈活跃了半个多世纪,一生制作了五百多部影视作品,对许多演员和导演都有提携之恩。 对了,他儿子比他还有名,叫王晶。 “林大哥,你觉得王刚如何呢?”虞雨晴问道。 “王刚,嗯,也是不错的人选。”林飞觉得这个老戏骨肯定没问题。说起来在林飞的前世,他也在电影《大灌篮》中出演过。 这时林飞的电话响了。 “喂,陈导?有事吗?” 陈晓青作为圈内与林飞比较熟悉的中间人,打来了电话,林飞这才知道陆敏琪狮子大开口,连华影掌门韩三屏都被惊动了。 “这位大姐也太生猛了,那可是华影总裁呀…跺跺脚电影圈都会震动的人物。”林飞有些后悔给陆敏琪的授权了,赶紧给她打去电话。 “陆总啊,这么多明星演员都是零报酬出演,为什么你还要报这么高的价呢?你这样很不招人待见的…”林飞说道,“这样下去,路会越走越窄,依我看。报个成本价就可以了…” “子贡拒金,子路受牛。”陆敏琪说道,“明星们零片酬出演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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