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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二十三章 出发  (第2/2页)
的林未革。    只见这个曾经征服了全天下的男人,此刻竟然无力的叹了口气说道:    “若是李剑仙真的有办法让林安颜活过二十四岁,这天下又是一场腥风血雨,你怎么就不懂这个道理呢?”    林未革喝了一口酒,摇了摇头说道:    “不懂道理的是你和你们大梁皇帝,我不管安颜的灵魂是谁的,rou身又是谁的,我只知道一件事。”    “林安颜是林府的大公子,是我林未革的儿子。”    姜奉阳自知已经无力回天,只能听天由命。    “今天傍晚,皇宫里会出现一名刺客,到时候京北城周围的禁军都会回宫护驾,这算是老夫最后还你的了,剩下的三十不良人我就管不了了。”    说完,姜奉阳不再多言语什么,独自离开了藏书楼。    “他妈的,还算你个杀人魔王有点良心。”    林未革站起身,将壶中剩下的酒一饮而尽,然后走到窗边大喊了一声:    “元翼,紫竹。”    ....................    京北城内是严禁骑马的。    当然,所谓的严禁,很多时候禁的都是寻常老百姓。    像那些官宦子弟和富家公子,平日里就算在街上骑马肆意横行,多半也是没有人管的。    时间久了,大家也就学会了从马术上分辨这些公子小姐的家族势力。    像那些虽然敢骑马,但只敢慢慢骑的,不是新手就是普通富贵人家,生怕撞了人或摊子。    这种人老百姓一般都是不避让的,更有甚者还要上去蹭一蹭摔一摔,妄图讨要点赔偿。    而还有一种人,在街上骑马时极其不守规矩。    什么强行超马,飞快骑马的,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的马好马术更好。    这种人老百姓都是躲着走的,毕竟不管家境如何,单看骑马的方式就知道一定是个混蛋,多半撞了人也是不肯赔偿,说不定反倒要被讹诈一笔银钱。    至于林安颜这种混世魔王,仗着家里的地位,往往一切都是不管不顾的。    最严重的一次,酒后骑马,曾经撞翻了三个摊子,撞伤了十几个人。    然后呢?不过是进官府喝了几个时辰的茶水,而后赔了几百两银子罢了。    几百两,不痛不痒,哪有喝酒骑马肆意驰骋来的痛快。    虽然后来林安颜不知为何,在城内骑马的行径有所收敛,但老百姓们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,从此都是躲着林安颜走的。    今日的京北城内,大家又看到了林阎王骑马飞驰。    与往日不同的是,今日林安颜身边跟着的,不是平日里身边那位粗布麻衣老者,也不是天天围在他身边的林家二小姐,反而变成了一位英姿飒爽的白衣女子。    起初人们还小声议论着这女子是谁,偌大的京北城里,似乎除了林府的程夫人,再未见过如此动人的女子的了。    但很快人们也就懒得讨论了,毕竟富贵人家,女人如衣服,多华丽换的多勤快都不足为奇。    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,看看就好,看看就好。    多看两眼记住了,晚上回家熄了灯,也能享受享受。    于是一对良人配骏马,十里长街无星辰。    齐黎云骑着马,感受着街上人们热忱羡慕的目光,不由得十分的不自在。    她本以为林安颜会老老实实的牵着马悄悄溜出城,谁知道林安颜竟然这么明目张胆的当街骑马,生怕有人不知道他俩要离开一般。    终于,眼见前面就是京北城的南大门,齐黎云再也忍不住,一拉缰绳停马喝住了林安颜。    眼见林安颜一脸疑惑的看着自己,齐黎云有些无奈的贴上前去小声说道:    “林安颜你疯啦,街上都是我的缉捕文书,你这是要去太白山还是要去牢房啊?”    林安颜则是看傻子一样的看着齐黎云,手指着南大门的方向说道:    “这门叫神武门,是当年我家出钱修缮的。我家走货都走这扇门,我过去连下马都不用。”    说完,不等齐黎云反应,林安颜一马鞭抽在了松风的屁股上,然后“驾”一声,骑着惊凰奔出。    谁知两人刚到南大门城楼下,就看到一排的官兵守在门口。    这些官兵手持大戟,表情肃穆,竟然是京城禁军中的持戟郎。    为首的一位持戟郎看到林安颜驾马奔来,大手一挥拦住了去路。    只见林安颜飞奔到近前,直到即将要撞上那位执戟郎时才勒住缰绳,此刻惊凰的脸都已经贴到了那持戟郎的脸前,而持戟郎单手伸出,竟是一动不动。    “滚开,小爷出城谈生意。”    京北城里哪有人不认识林安颜,但那持戟郎面不改色,抱拳说道:    “林公子,小人奉镇南王命,排查所有进出京北城的人。”    “怎么个意思,按你的说法小爷也要排查了?”    持戟郎并没有理会林安颜的咄咄逼人,而是有意无意的看向了一路跟在林安颜身后的齐黎云。    “小人不敢。但公子身边这位小姐,看上去似乎有些眼熟啊。”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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